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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人物:连云港市环保局副局长韩尚富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地请到市环保局副局长韩尚富。韩局长,你好。
韩尚富: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2014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韩局长介绍一下2014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
韩尚富:2014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下面我就对我市城市空气、地表水质、海洋环境、声环境质量分别进行公布。
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市区PM2.5浓度值为61.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2位;PM2.5浓度较2013年的67微克/立方米下降8.66%,下降幅度列全省第7位(主要是由于2013年我市PM2.5浓度较低,基数较小),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的目标任务。
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2014年,市区6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145微克/立方米、111微克/立方米、61.2微克/立方米。各项指标除臭氧年均浓度与2013年基本持平外,其他5项污染物浓度均比2013年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1.8%、2.8%、16.7%、6.7%、8.66%。除两项颗粒物指标PM10、PM2.5年均浓度超标外,其他4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相应国家二级标准。
市区空气质量总体情况: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9.4%,在全省排名第3位;优良率同2013年相比上升2.7%。
空气污染原因分析:一方面是本地污染仍然较重。从PM2.5源解析数据分析,机动车尾气仍为首要污染物,占25%左右;工业源和燃煤污染也较大,各占18%左右,分列第二、第三位。另一方面是受北方污染影响较大。由于我市离北方灰霾高发区较近,受外源输送影响较大,北方灰霾污染物经常南下影响到我市。
空气质量季度变化趋势:从各季度数据分析,市区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明显,夏季(7、8、9月)空气质量较好,而冬季(12、1、2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以PM2.5为例,夏季PM2.5平均浓度为36.1微克/立方米,冬季为91.2微克/立方米,冬季平均浓度为夏季的2.5倍。上半年,受暖冬和低降水量影响,市区空气质量整体较差,与2013年相比PM2.5浓度不降反升,共上升了15.9%。下半年,随着我市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及在青奥会、连博会、国家公祭日等期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市区空气质量明显优于上半年,带动PM2.5年均浓度下降8.66%。
2、地表水水质情况
2014年,全市88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断面占56.8%,劣Ⅴ类占12.5%。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3.9%,比去年的76.7%上升7.2%。市区14条河流达标率为57.1%,与2013年基本持平。不达标河流为排淡河、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烧香河、大浦河。
3、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10个海洋功能区达标率为50%,14个监测点有8个监测点年均值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达标率为57.1%。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
4、声环境质量状况
10个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
主持人:根据韩局长公布的内容,我市的环境质量明显比去年有所好转,下面请韩局长对我市2014年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韩尚富:2014年我市环保重点工作主要分8个方面。
1、生态创建实现突破。东海县、赣榆区获批省级生态县区,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技术评估会审,市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25项创建指标全部达标,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获省级批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全年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1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25%,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超过60%,建成一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红线保护得到加强,全市共有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海洋保护区等11大类67块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受保护国土占总国土面积比例为21.96%。出台《连云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建立起严格的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体系;出台《连云港市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因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而形成贡献的地区,市级层面将通过财政资金给予补偿。
2、污染减排卓有成效。2014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在2013年的基础上削减5.2%、6.5%、3.4%和4.5%。2014年,我市共完成各类项目136个,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25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1个。经初步测算,共削减化学需氧量6900吨,削减氨氮980吨,削减二氧化硫6800吨,削减氮氧化物6500吨,分别完成6.38%、8.67%、13.6%和14.1%,在按照往年统计的增量水平情况下,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4年,我市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整改与建设,全市共整改提升污水处理厂21座,新建污水处理厂15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现较大提升,污水处理负荷率由原来的73%提高到85%,达到了环保部下达的整改要求。除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外,年初排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重污染企业以及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烟气脱硫脱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治理等减排项目也已基本完成。
3、蓝天保卫战初战告捷。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出台《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从十个方面对全市未来四年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到2017年我市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0%。针对我市PM2.5的几类主要来源,排定《连云港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立环保、气象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对天气及污染趋势研判。积极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测预报信息在省、市环保网站公开发布。为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污染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构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落实,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的目标。淘汰老旧机动车12100辆,淘汰、整治燃煤小锅炉103台,完成76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75个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11家企业开展脱硫、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其中,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投资3.7亿元对15、16号两台机组实施脱硫、脱硝及除尘器改造,实现烟气达标排放;连云港碱厂投资4900万元,新建两套烟气脱硫装置,实现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双百日”行动,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强化冬季空气质量管控,制定《连云港市保障2014年冬季空气质量临时管控方案》,针对机动车尾气、燃煤、工业废气、扬尘等我市冬季空气中PM2.5的四个主要来源,分别提出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并排定106个重点管控单位。组织39家重点管控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各企业就认真落实管控措施向全市人民做出承诺。圆满完成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期环境质量的保障工作任务。特别是国家公祭日期间,全面落实“特别强化措施”,较好完成国家公祭日空气质量保障工作。10月20日-12月31日冬季空气质量管控期间,我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37%,扭转了PM2.5年均浓度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
4、流域治理扎实推进。将淮河流域项目建设管理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进。目前,列入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规划的22个项目中,18个项目基本完成(15个项目已经投运),完工率81.8%,达到省确定的序时进度。积极推动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市区排淡河、东海县玉带河等8条列入省综合整治计划的城市河道,通过采取截污控源、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措施,建设污水管网70余公里,清淤疏浚河道近50公里,实施生态调水1亿余立方米,城市河道水环境得到改善。目前东海县玉带河、灌云县山前河等5条城市河流完成整治任务,河水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排淡河、西盐河、沙汪河等3条河流整治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水质状况已初步改善。排淡河东盐河段、开发区段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其他区域整治工作正加快推进。目前,新一轮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即将出台,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5、园区整治成效明显。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化治办、省环保厅、省发改委要求,扎实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并将其纳入重大事项重点工程进行督查推进。按照“园区自查、县区检查、市级督查”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环境问题的基础上,认真编制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并已于9月底前通过省级审查。为加强对各县区工作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市经信、环保、发改等部门先后4次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化工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强化环评规定和环保政策的倒逼作用,积极实施规划环评,引导园区科学发展。严把各类项目的环保门槛,坚决防止污染转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促进园区转型升级。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停产整治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的要求,全市共关闭化工企业34家,限期治理87家,停产整治100家。目前已有76家限期治理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37家停产整治企业完成整治已恢复生产。坚持把园区基础设施作为产业集中集聚、污染集中治理的重要支撑,下大力气强化环保设施建设,快速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园区企业污水收集基本实现“一企一管”,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徐圩污水处理厂已通过验收正常投运。赣榆、徐圩、板桥园区集中供热中心基本建成,两灌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全面启动;建成危废焚烧处理能力18000吨/年,另外9000吨/年焚烧处置项目和50万吨危废填埋场项目已启动建设。成立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9名工作人员已经进驻化工园区全天候开展环境监管与督查。各化工园区均成立独立的环保机构,一线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目前,对化工园区的环境监管,形成了由市环保局、市化工园区环境督查中心及县区环保局、县区环保局园区环保分局构成的四级环境监管网络。经过一年来的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我市化工园区环保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6、环境执法高压严管。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15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7970余厂次,实施行政处罚315件,罚款1440万元(罚款金额同2013年比增长1倍),将9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去年2月24日,江苏和利瑞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填埋危险废物被灌云县环保局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5名高管被批捕。去年9月18日,赣榆石桥镇两村民因违法排放酸洗废水,被赣榆区环保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赣榆区环保协会对其提起公益诉讼,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以公益劳动弥补其损害环境的赔偿金。此类判决为环保领域首例,现已入选全国环保经典案例,最高院拟将连云港列入全国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地区。
7、秸秆综禁再创佳绩。坚持全面禁烧、以禁促用,堵疏结合,以用保禁原则,全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召开全市夏、秋季秸秆禁烧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秸秆综禁工作,制订全市秸秆综禁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市级安排105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区、乡镇也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引导和支持综禁工作的开展。成立市、县、乡、村4级秸秆综禁工作网络,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加强督查巡查。市级成立10个督查巡查组,由市领导担任第一组长,分片督查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强化以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为主渠道的综合利用,以建制村为单元编制综合利用图表,确保将综合利用任务和禁烧管控要求落实到地块和人头。实施禁烧网格化管控,今年夏季全省共通报火点88处,其中我市仅4处,较去年同期减少18处;秋季监控时段延长到12月底,在全省通报的21处火点中,我市未出现火点。我市秸秆综禁工作自2012年秋季起连续3年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8、民生保障得到加强。沭新渠送清水工程全线通水,饮用水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加强蔷薇河等饮用水源地保护,通过实施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水质。加强大浦地区废气综合整治,将大浦工业区作为省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试点园区,市环委会印发《大浦工业区废气治理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市环保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全面排查,摸清园区主要废气污染源,完成罗盖特等6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效减少废气扰民现象。认真办理环境信访举报,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12369环保热线,及时解决涉及民生的环境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2615件,处理2510件,结案率95.9%。
主持人:感谢韩局长的介绍,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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