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2日
地点:连云港电视台演播厅
主题:2016年环境状况
葛延波: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切实做好污染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等环保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地表水、海水水质总体稳定,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良好,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允许限值,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一)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市区沭新渠、赣榆区塔山水库、东海县淮沭干渠、灌云县叮当河、灌南县北六塘河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2、河流水质。全市8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50个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达标率为59.5%,其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39个,优Ⅲ类水质比例为46.4%;劣Ⅴ类断面20个,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8%。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
全市6个“水十条”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6.7%,其中Ⅲ类以上断面4个,占66.7%,劣Ⅴ类断面1个,占16.7%,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国考断面优Ⅲ类比例达到66.7%,劣Ⅴ类比例不得高于16.7%)。
2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7.3%,其中Ⅲ类以上断面14个,占63.6%,劣V类断面3个,占13.6%,均满足考核要求(省考断面Ⅲ类比例大于63.6%,劣V比例低于18.2%);
2016年,全市15条入海河流中有7条河流达到功能区要求,达标率为46.7%。
3、水库及地下水。塔山水库、安峰水库、石梁河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Ⅲ类及以上水质功能类别要求,石梁河水库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其余两座水库均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主要营养元素为总磷,总体水质良好。
市区、东海、灌云、灌南地下水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水质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
4、海洋环境。全市近岸海域7个功能区12个水质测点中,有4个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57.1%;有6个监测点达到一、二类海水要求,一二类海水比例为50.0%,与2015年持平。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全市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河流水质改善不明显,主要原因有五个:一是城区部分管网仍不完善,特别老城区、城乡结合部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大部分乡镇的污水处理厂不稳定运行,乡镇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状态。三是生态补充水量不足,河流缺乏流动性及生态恢复能力。四是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农业、农村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五是工业污染影响仍然较大,部分工业园区污水截流管网不完善,企业废水未实现集中处理。
(二)大气环境质量
市区(不含赣榆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80天,占全年总有效天数(366天)的76.5%,比2015年提高5.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超标天数共86天,其中轻度污染66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6天。
市区(不含赣榆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8%,二氧化氮为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7.1%,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7.4%,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2013年下降31.3%,比2015年下降16.4%,完成上级下达的下降目标,但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8微克/标立方米,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区、灌南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分别为82.1%、76.5%、74.5%、74.3%。各地区环境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它指标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2016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削减4.85%、3.39%;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同比削减3.08%、3.20%、2.23%、2.32%,均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降水
全市未出现酸雨。
(四)声环境
全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均符合国家要求。其中市区(不含赣榆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分贝,与上年持平;赣榆区及三县区域的环境噪声以灌南县最低,为52.8分贝,灌云县最高,为56.5分贝,赣榆区54.7分贝,东海县56.3分贝。与2015年相比,东海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下降1.3分贝,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上升了0.2分贝、1.2分贝、0.3分贝。
市区(不含赣榆区)及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各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
(五)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状况。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06,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近年来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仍处于良好状态。
2、生物学指标。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卫生状况总体良好,整个水域水质处在清洁-轻污染状态。新饮用水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不再作为饮用水源的蔷薇河海州水厂流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学指标总体良好,近岸海域监测点位的浮游生物及底栖动物均与度、与丰度指数较高,个体分布均匀,水质评价为轻-中污染,近岸水质劣于远岸水质,入海河流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同时,大规模的养殖也可能是造成近岸点位水质污染原因之一。
全市大气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城市环境空气指示,植物叶片中硫、氟的含量总体处于清洁-轻污染状态。市区区域内细菌、马丁霉菌监测情况良好,点位评价均为清洁。
(六)辐射环境
全市共有应用放射性同位素单位24家,在用密封放射源总数348枚,核技术利用单位122家,全市共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共152家。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经监测,全市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辐射水平在本底范围内正常波动。
全市有广播电视发射设备79台,总功率125.7千瓦;豁免水平以上无线通讯基站12162个;110kV至500kV变电站95座,线路总长度3738公里;500kV及以上变电站5座,线路长度895.8公里;经监测,全市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功率密度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限值。
二、2016年度全市非国控(省控)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2016年,全市参加环保信用评价企业共640家,结果如下: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7家为绿色,连云港杰瑞药业有限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等525家为蓝色,江苏春绿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格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3家为黄色,江苏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紫燕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天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3家为红色,连云港万通管桩配件有限公司、连云港凯美得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为黑色。
为进一步有效运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下一步,针对2016年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情况,我局将在环保行政管理工作中给予差别化待遇,对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在环保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环保评先创优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对环保失信企业,从严把关,从严监管,督促其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应用领域,推行在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中运用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以及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工作联动,实施综合奖惩。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不合理局面。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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