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解除查封决定书
连环解查字〔2016 〕2 号
连云港华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6年11月29日对你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出查封决定书 (连环查字〔2016 〕2 号),2016年12月1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未生产,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对相关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的生产主体设备解除查封。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