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约)履约工作事关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和社会经济、行业企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履约工作非常重要。ODS 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实现蒙约《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管理要求的重要手段,其建设运行实现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我国蒙约受控物质全流程、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也为监督执法提供了信息和数据支撑。
根据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请我市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及时登录ODS 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new-ods.ozone.org.cn),于4月中旬前完成注册及数据填报备案。
一、涵盖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HCFCs,CTC,CFCs,哈龙,甲基溴(不包括TCA)
二、涵盖全流程ODS业务环节
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原料用途、豁免用途;(不包括“进出口” )。主要包括生产行业、家电行业、工商制冷行业、汽车空调行业、泡沫行业、消防行业、药用气雾剂行业、半导体制造行业等。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电话: (0518)80820037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市生态环境局415室
电子邮箱:lyghbdq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