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发〔2009〕 182号
关于报送环保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县区职称办,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09]2号),结合环保专业资格评审条件和实际情况,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现将报送环保专业中、初级资格材料的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凡申报2009年环保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经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请于2009年7月10日前集中报市环保局机关党委510室,联系电话5521715,联系人钱慧、焦薇。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中级: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申报者所取得学历专业和环保专业不对口的,须取得对口专业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门专业课合格证、大专专业证书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培训合格证,方可报评。
(二)初级: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员级:中专、大专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1年。
助理级:
1、中专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5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4年;
2、大专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3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2年;
3、本科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1年。
上述时间截止到申报之日。
三、考评方式
(一)中级:环保专业中级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笔试成绩不设分数线,其成绩统一纳入量化评审,笔试成绩和申报材料评审量化的比重为3:7。
(二)初级:环保专业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与中级专业知识考试合并进行(符合初定条件的仍按初定条件和渠道办理)。
笔试主要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知识,申报中、初级职称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中旬,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8月上旬拟请有关专家对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知识进行一次辅导。
笔试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为《环境保护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报送内容及要求
初级:
1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
、《连云港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
、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中级: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并另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三)学历、职称计算机(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能力材料。提供科研、创新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目录)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
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主要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
、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
2
、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完成2项县级科研课题。
4
、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5
、参加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2项以上。
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 主要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
、参加并完成1项国家、省(部)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
2
、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3
、作为专项技术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3年以上,并编制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 且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
独立承担8个以上项目的监测或4个以上新项目的开发。
(2)
完成2项以上专项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3)
参加2项以上国家、省级监测项目的考核、评比、成绩合格。
(4)
熟练的操作大型仪器。
4
、参加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
5
、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3年以上,保证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 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
、参加并完成大型1项以上、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3项以上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3项以上环境工程技术改革方案的设计、方案本采用,并通过工程验收。
2
、负责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项以上环境工程施工、调试、运行或运营,并通过验收。
3
、参加环境工程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引进,推广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2项以上,效益显著。
从事环境保护管理、监察、咨询工作的人员, 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
、参加制定、修订环境规范性文件(含法规、法律、标准)、规划、技术政策等2项以上。
2
、参加县(处)级以上环境管理项目研究2项以上。
3
、参加编制县(处)级以上的环境管理业务规划、专项计划或方案2项以上。
4
、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主持有较大影响的环境监察专项工作2项以上。
5
、作为主要参加者从事县(处)级以上环境信息系统的研制、管理、维护等工作。
6
、参加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六)《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业绩材料。工作总结1份,总结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成果),并
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
、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
、作为主要成员开发应用环保技术获得国家专利1项以上,或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
3
、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完成环保工程项目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参加环境研究、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等工作,其成果有2项以上被采用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书面表彰。
5
、参加并完成环境项目的技术咨询,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咨询总额(以合同为准)累计50万元以上,或咨询成果被评为市(厅)级以上优秀咨询项目。
6
、参与编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得到县级以上部门认可并作为决策依据,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表彰。
(七)破格人员应由单位提交书面破格报告2份,要求打印,1份不装订,破格条件应真实具体。
(八)论文2篇。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封面、目录、文章),交流论文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撰写的论文应打印或书写1份,要求字迹工整。
(九)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1份。
以上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请各单位职称办公室如实、认真核对原件并签字。由于今年实施量化评审,材料装订要求有所变化:(一)一份、(二)、(三)、(四)、(九)一份装订为一册,(五)装订为一册,(六)、(七)装订为一册,(八)装订为一册,(一)、(九)所余部分及各类证书、论文原件不装订。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到连云港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分册目录表、材料袋可自行打印、购买。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关于时间界限的确定: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职龄)计算到2009年,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报送材料时间。
2
、关于材料申报渠道: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推荐,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上报。
3、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须将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情况简介表张榜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推荐举上报,审核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字,无审核人签字的材料职称部门不予推荐评审。
4、纪律要求: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年起3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5
、
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评审和考核费用,中级
300
元/人,初级
80
元/人
6、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事项按照市职称办规定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