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环保系统实际情况,现在全市开展推荐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推荐产生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将由市环保局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环保厅参选。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各县区限推荐1家单位(可以是机关、直属单位、乡镇在编专门环保机构)。
2、先进工作者:各县区限推荐1名,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推1名。
注: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于11月15日之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表格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档报送至市局511室(相关表格请至省环保厅网站下载),联系人:施杨,联系电话:85521712,13812339992,邮箱lyghbrsc@163.com。
注:上报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jshb.gov.cn/jshbw/gsgg/ggtz/201311/t20131101_248293.html
三、组织领导
本次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市人社局及市环保局联合成立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上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511室,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评选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附件:关于评选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下载: 关于评选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