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已相继发布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淀粉工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同时合成材料行业所属的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于2017年发布。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合成材料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一)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指具有畜禽宰杀、畜禽肉制品加工和副产品加工(天然肠衣加工、畜禽油脂加工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以及专门处理屠宰及肉类加工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二)淀粉行业。指具有以谷类、薯类和豆类等含淀粉的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淀粉(乳),或以淀粉(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除外)、变性淀粉、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凉粉、凉皮等)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
(三)合成材料行业。指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的制造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
二、申请时限
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合成材料相关企业应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在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平台(http://permit.mep.gov.cn)完成与排污许可申请相关的信息填报工作。
三、核发机关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四、申请程序
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合成材料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 860.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860.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 853—2017)明确的各项要求,在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平台注册、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并向核发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五、咨询电话
0518-85868035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