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拟作出海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25日我局拟对下列海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521719
邮箱:lyghbjhy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
邮编:222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连云港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位于徐圩新区埒子口西岸。本项目环评于2018年4月2日获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环评核准批复(连海环函[2018]1号),后对排海口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18年9月30日获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环评补充报告核准批复(连海环函[2018]5号)。本项目设计排放规模为11.83万m3/d,包含调压泵站、陆域管线、海域管线和扩散器四部分。其中管道全长 26.08km,包括3.8km陆域管线(现状地面以下埋深1.20m)和 22.28km 海域管线(含300m扩散器母管;在海陆分界点 XWDLD至AC3(K4+0696)段采用顶管施工,管道埋深≥6m;在AC3(K4+0696)至扩散器末端采用铺管船铺管冲射法后开沟埋管施工,管道埋深≥2.1m)。 本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2021年6月竣工,建设工期18个月,工程总投资约为7.74亿元。 |
(一)水污染防治 本工程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油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满足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连云港连运智慧环境有限公司定期抽排;施工船舶油污水交由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 废气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本工程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围挡、喷淋,现场已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施工过程中裸土及施工物料及时覆盖,现场配备雾炮及洒水车等抑尘设备,土方开挖时进行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防治沿途遗撒。现场施工车辆满足环保要求,不使用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施工过程中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修。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弃渣、船舶垃圾及生活垃圾。本工程弃土弃渣已用于低洼地回填;陆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连云港连运智慧环境有限公司定期清运;海域施工船舶垃圾及生活垃圾交由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设备、车辆运输产生。本工程施工期间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噪声满足环评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 本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施工前、施工后环境监测工作;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生态补偿协议书”,生态补偿金额为1240.59万元,委托上海鉴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生态补偿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本工程按照要求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目前已于2021年5月1日、5月6日、6月6日、6月21日完成放流,放流物种为中国对虾、半滑舌鳎、三疣梭子蟹、黑鲷,且通过专家现场验收。 (六)环境风险防范 本工程建设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12月16日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本工程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溢油事故防范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溢油事故。 (八)公众意见:本工程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通过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官方网站进行两次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出调查表120份,其中个人调查表110份,团体调查表10份,收回调查表共115份,收回调查表中个人调查表106份,团体调查表9份,回收率为95.8%,符合一般调查统计规范要求。调查范围基本涵盖本项目周边海域的相关利益者、社会团体和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连云港港周边居民群众(包括养殖户)对周边环境问题相当关心,被调查者均对本工程持支持态度,认为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将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总体上公众对项目持肯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