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
公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布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80820316,电子邮箱:lygzhyw@163.com,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 505室。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第四季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