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系列工作部署,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我市在2017年将继续组织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开展整治,现公开征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供方单位,以搭建供需双方的交流、对接平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范围
我市2017年将组织开展以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编号1:石化、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
编号2: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改造。
编号3: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制造、船舶制造等行业清洁原料替代。
编号4: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制造、船舶制造、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
编号5: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
编号6: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编号7:餐饮油烟整治。
二、报名条件
供方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为专业的环保工程公司、技术依托单位和服务企业。
2、具有该领域内2项及以上成功工程实例。
三、报名程序
请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方单位在2017年3月2日(星期四)前按要求填写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提供主要技术工程案例情况(附件2)、承诺书(附件3),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公章。请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lyghbdqc@163.com,或将纸质文件寄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处,邮编:222001,联系电话:0518-80820037。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方单位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完全真实,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3、我局仅搭建供需双方交流、对接的平台,具体业务合作由供需双方自由进行双向选择,我局不指定。
4、供需双方的交流、对接方式将在随后另行通知。
5、因各种原因未参与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供方单位,也可通过其他渠道与相关企业对接,在我市开展污染治理业务。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主要工程案例介绍提纲.doc
附件下载: 附件1: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供方单位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