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函(苏环函〔2019〕99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作为整改责任单位的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63号)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事项:(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63>号):连云区核电专家二村边小排淡河沿线截流不到位,水体黑臭严重,为劣Ⅴ类。
责任单位:连云区政府。
整改目标:完成核电专家二村边小排淡河沿线及上游排口整治,对污水实施截污纳管,切实提升河流水质。
整改措施:控源截污,实施截污纳管、暗排口整治及河道疏浚等工程,提升河道水体景观,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完成黑臭水体的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对巡查发现的3处违规排口立即进行封堵并采取截污纳管、暗排口整治及河道疏浚等措施。同时新增日处理量500吨/日MBBR一体化河道处理设备一台,喷泉式曝气设备20台,潜流湿地约1800平方,红叶石楠25棵、沉水植物种植约765平方、草坪约1400平方、行人步道板约150平方、小型人造景观四处,对涧沟泥土底质进行改良。通过治理措施,提高核电二村东侧河道整体生物的多样性,提升了整体的水体景观,完成了黑臭水体的整治。
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63号)“连云区核电专家二村边小排淡河沿线截流不到位,水体黑臭严重,为劣Ⅴ类。”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共7天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8-8552171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