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邮箱lygzhy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连云港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变更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