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61号)要求,我市按照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和指标(试行)》(苏环办〔2017〕260号)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申报准备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共监督,现将拟推荐申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公示。公示期间,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映拟推荐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18)85521729(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513房间自然生态保护处;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lygsthjzrc@163.com。
三、第五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推荐申报名单:
灌云县、灌南县。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