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31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作为整改责任单位的省级突出环境问题(86号)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事项(省级突出环境问题<86号>):连云港市“两灌”园区化工废盐等无法焚烧利用的危废安全处置能力不足。
责任单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化工废盐等无法焚烧利用的危废安全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
1.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做好固废管理“放管服”,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实施精准帮扶,重点推进服务灌云县光大环保公司1万吨/年危废刚性填埋项目和徐圩新区中节能公司1万吨/年危废刚性填埋项目建设,邀请环保部专家现场指导,2019年9月完成了2个刚性填埋场项目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正常投运,彻底解决了连云港市废盐类危险废物处置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2.29万吨,形成焚烧处置、柔性填埋处置和刚性填埋处置等多种处置方式,已满足我市现有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需求,有效的解决了连云港市危险废物处置难的局面。
2.推动“两灌”园区超期贮存危废“清零”。积极督促“两灌”园区所有企业加快危废处置进度,对没有能力处置的企业,由属于政府实施“行政代处置”工作。灌南园区2018年处置危废约2.804万吨,2019年处置危废约2.254万吨,2019年12月22日,园区涉废企业超期贮存废盐等危险废物已全部“清零”。灌云园区2018年处置危废约1.581万吨,2019年处置约7637.184吨,2019年12月2日,园区涉废企业超期贮存废盐等危险废物已全部“清零”。
整改完成情况:灌云县光大环保1万吨/年危废刚性填埋项目、徐圩新区中节能1万吨/年危废刚性填埋项目分别建成投运,截至目前,全市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2.29万吨,已满足我市现有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需求,有效的解决了连云港市废盐等危险废物处置难的局面。省人大交办突出环境问题“连云港市‘两灌’园区化工废盐等无法焚烧利用的危废安全处置能力不足”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共7天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蒋译锋
联系电话:85520307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