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生态文明,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创建绿色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最美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5月。
二、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基层环保工作者、民间环保组织、各界环保热心卫士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环保正能量。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港城生态文明建设。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3.热心公益,具有广泛的正面影响。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活动组织
成立市环保局“最美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由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宣教中心、信息中心组成,市环保局机关党委牵头。各县区环保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印发通知,在市局网站及微信平台发布活动通知,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4月中旬至4月30日)。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环保局推荐申报不少于2名候选人,其中环保系统工作人员限1名以内。
2.社会推荐。市相关环保公益(志愿)组织可直接推荐组织系统内的环保先进人物1-2名。
3.个人自荐。环保热心人士也可由本人自荐申报。
此次活动,原则上以单位统一推荐为主。个人自荐可直接到市环保局进行申报。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下载地址: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lyghb.gov.cn/),并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报送至市环保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姜启堂,联系电话:18051250912,邮箱:1141823627@qq.com。推荐截止时间4月30日。
审查筛选(5月1日-10日)。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评选出15名“最美环保卫士”候选人,进行公示,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研究确定十名人员名单,并择优推荐为全市第五届“最美港城人”候选人上报。
(四)表彰奖励。6.5世界环境日期间对全市“最美环保卫士”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组织媒体对“最美环保卫士”事迹进行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推进。
2.做好推荐申报。在推荐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贡献,更要突出最美环保卫士的内涵,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把事迹真实感人、影响深入广泛的一线典型人物推荐上来。
3.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宣传“最美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方法要求,形成声势氛围,扩大影响覆盖,使这项活动成为我市环保战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个人美德、推进职业道德建设的生动实践。
附件:“最美环保卫士”推荐申报表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 “最美环保卫士”推荐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