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4]6号),结合环保专业资格评审条件和实际情况,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现将报送环保专业中、初级资格材料的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凡申报2014年环保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经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请于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中级: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申报者所取得学历专业和环保专业不对口的,须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后,同时取得对口专业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门专业课合格证、大专专业证书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培训合格证,方可报评。对环保专业或其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因本人原因,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资格,任职年限按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二)初级: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员级:中专、大专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1年。
助理级:
1、中专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5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4年;
2、大专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3年,或取得员级资格满2年;
3、本科毕业,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满1年。
上述时间截止到申报之日。
(三)关于初定资格的认证:
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过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三、考评方式
(一)中级:环保专业中级资格实行考评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成绩统一纳入量化评审,笔试成绩和申报材料评审量化的比重为3:7,并且申报中级资格的人员需经其所在单位聘用,所聘岗位要与其所报专业相统一。
(二)初级:环保专业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主要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知识,申报中、初级职称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7月中旬拟请有关专家对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知识进行一次辅导。
笔试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为《环境保护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报送内容及要求
初级: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连云港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报人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4、提供经市、县人社部门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每年72学时,其中公共课25学时)。
5、单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级:
(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并另附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三)学历、职称计算机(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人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四)经市、县人社部门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和有关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单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业技术能力材料。提供科研、创新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目录)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
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主要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
2、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完成2项县级科研课题。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5、参加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2项以上。
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 主要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参加并完成1项国家、省(部)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
2、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3、作为专项技术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3年以上,并编制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 且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独立承担8个以上项目的监测或4个以上新项目的开发。
(2)完成2项以上专项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3)参加2项以上国家、省级监测项目的考核、评比、成绩合格。
(4)熟练的操作大型仪器。
4、参加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
5、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3年以上,保证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 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参加并完成大型1项以上、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3项以上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3项以上环境工程技术改革方案的设计、方案被采用,并通过工程验收。
2、负责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项以上环境工程施工、调试、运行或运营,并通过验收。
3、参加环境工程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引进、推广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2项以上,效益显著。
从事环境保护管理、监察、咨询工作的人员, 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参加制定、修订环境规范性文件(含法规、法律、标准)、规划、技术政策等2项以上。
2、参加县(处)级以上环境管理项目研究2项以上。
3、参加编制县(处)级以上的环境管理业务规划、专项计划或方案2项以上。
4、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主持有较大影响的环境监察专项工作2项以上。
5、作为主要参加者从事县(处)级以上环境信息系统的研制、管理、维护等工作。
6、参加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业绩材料。工作总结1份,总结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成果),并提供以下材料或一项材料: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作为主要成员开发应用环保技术获得国家专利1项以上,或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完成环保工程项目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参加环境研究、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等工作,其成果有2项以上被采用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书面表彰。
5、参加并完成环境项目的技术咨询,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咨询总额(以合同为准)累计50万元以上,或咨询成果被评为市(厅)级以上优秀咨询项目。
6、参与编写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得到县级以上部门认可并作为决策依据,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表彰。
(八)破格人员应由单位提交书面破格报告2份,要求打印,1份不装订,破格条件应真实具体(一般不破格)。
(九)论文2篇。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封面、目录、文章),交流论文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撰写的论文应打印或书写1份,要求字迹工整(论文要求有“中国期刊网”等论文发表证明)。
(十)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1份。
以上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请各单位职称办公室如实、认真核对原件并签字。为便于评审,材料装订要求:(一)1份、(十)1份、(八)1份<不破格不需要>、(二)、(三)、(四)、(九)装订为一册,(六)装订为一册,(七)装订为一册。(一)、(十)所余部分及各类证书、论文原件不装订。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到连云港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分册目录表、材料袋可自行打印、购买。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关于时间界限的确定: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职龄)、职称计算机、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等计算到2013年底。
2、关于材料申报渠道: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推荐,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上报。
3、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须将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情况简介表张榜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推荐上报,审核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字,无审核人签字的材料职称部门不予推荐评审。
4、纪律要求: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连云港人才网下载),《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上报。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年起3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5、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评审和考核费用,中级300元/人,初级100元/人,符合初定条件的按原有渠道办理。
6、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事项按照市职称办规定执行。
附件:1、中级资格评审表
2、初定资格呈报表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下载: 中级资格评审表
附件下载: 初定资格呈报表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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