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苏环办(2009)1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履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切实强化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职能,我局会同县发改委共同编制了《赣榆县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专项规划》,现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提出优化建议并函告我局。
《专项规化》基本要点
1、
原则上每个县只批准建设一个检测站,每条检测线服务1万台机动车。
2、
检测站的位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应与主干道距离较近,道路交通适合各类车辆通行,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本着方便群众有利管理原则,站点布局地点应选在县公安局车管所附近为宜。
专项规划详细内容请见市环保局政务网。来电来函请致86213753。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