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函(苏环函〔2019〕99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作为整改责任单位的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61号)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事项:(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61>号):灌云县山前河西长街河道截污不彻底,排污管口径小;中心大沟生活污水未截流;朱稽河老刘河闸断面附近生活污水直排;大浦河新浦大道桥与浦发路交叉口生活污水直排。
责任单位:灌云县人民政府、灌南县人民政府、赣榆区人民政府、海州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成河道两侧污水截污纳管,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开展清淤疏浚,确保河清岸美。
整改措施:按照“水十条”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管长制要求,强化截污先行、水岸同治的理念,深度摸排河道沿线排口,全面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污水不入河。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全面监测水体水质及排口运行情况,确保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具体措施:
(一)2019年8月底灌云县开始对山前河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对排口进行截流,完成西长街河道沿线老灌中至石桥段1.2公里污水收集管道的铺设和西实小、普渡桥两侧污水截流工作,10月份完成河道清淤约6.3万立方米。
(二)灌南县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由县住建局实施中心大沟污水管网工程,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12日通过竣工验收,完成中心大沟东侧截污管道约300米,检查井7座。
(三)赣榆区对朱稽河老刘河闸入河口实施封堵,生活污水接入新建1000吨/日老刘和分布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确保不进入朱稽河。
(四)海州区2019年3月完成了海州区大浦河(人民桥-310国道桥)两岸排口污水治理工程,其中2019年6月底完成了大浦河新浦大道桥与浦发路交叉口生活污水牌库截流整治工作,将污水接入紫金山路污水主管网中,通过浦发路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提升,一部分污水进入大浦磷矿1200T/天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入河;一部分通过化工排口沟进入大浦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灌云县已完成山前河综合整治,实现沿线所有排口不入河,并建立长效机制。灌南县中心大沟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已实现截流,通过接入污水管道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赣榆区已对入朱稽河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保证污水不入河。海州区已完成大浦河新浦大道桥与浦发路交叉口生活污水排口截流整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江苏省水环境突出问题清单(61号)“灌云县山前河西长街河道截污不彻底,排污管口径小;中心大沟生活污水未截流;朱稽河老刘河闸断面附近生活污水直排;大浦河新浦大道桥与浦发路交叉口生活污水直排。”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7天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0518-85521391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