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气办〔2019〕1号),市大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申报工作。结合各县区的初步审核和市级部门复核结果,初步确定7家企业作为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80820037,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yghbdqc@163.com。
附件:豁免企业清单
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豁免企业清单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行业类别 |
豁免申请对应条件 |
豁免的主要生产线或生产设备 |
备注 |
1 |
赣榆区 |
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城南路82号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二)款第1、2项 |
15MW发电机组2台、75t/h锅炉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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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圩新区 |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
徐圩新区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 |
240万吨/年MTO装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20万吨/年EO装置、12万吨/年EOD装置、10万吨/年EOA装置、20万吨/年管式EVA装置、10万吨/年釜式EVA装置、8万吨/年SAP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8万吨/年MMA装置、21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 |
战略新兴企业 |
3 |
徐圩新区 |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
徐圩新区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 |
440t*4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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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圩新区 |
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徐圩新区 |
危废处理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 |
50 t/d回转窑焚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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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灌云县 |
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22号 |
危废处理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 |
10000吨/年逆流式回转窑工业危废焚烧系统,2640吨/年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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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灌云县 |
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灌云)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浙江中路南侧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一)项第1款、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 |
生物质锅炉130t/h+30MW发电机一台,垃圾焚烧锅炉500t/d+9MW发电机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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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灌云县 |
华能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临港产业区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
符合《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 |
25MW发电机组2台,220T/H锅炉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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