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规定,为深入推进我市污染减排工作,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经各县区环保局筛选和我局核定,现决定公布我市2009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名单将同时在连云港市环保网站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请各县区环保局组织企业开展审核,并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被公布企业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度内向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原则上委托各县区环保局组织,评估验收结果报我局备案。我局将对各县区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
为保证审核质量,各相关企业应选择省环保厅在媒体和网站上公布的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联系人:杨华,刘学武;联系电话:85521391,85521712
附件:连云港市2009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
连云港市2009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名单
海州区:
1、连云港市德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江苏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发区:
3、连云港海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汉高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连云区:
5、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
新浦区:
6、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灌云县:
7、连云港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8、连云港市东海化工有限公司
灌南县:
9、 连云港珂司克化工有限公司
10、连云港荣臣化工有限公司
赣榆县:
11、连云港易达酒业有限公司
东海县:
12、江苏湛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