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78号)要求,我市按照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和指标(试行)》(苏环办〔2017〕260号)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申报准备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共监督,现将拟推荐申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公示。公示期间,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方式反映拟推荐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8日。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18)85521939(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510房间自然生态保护处;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lygsthjzrc@163.com。
三、第六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拟推荐申报名单:
乡镇(街道):
东海县:双店镇、山左口镇、桃林镇、曲阳镇、平明镇、张湾乡;
赣榆区:城头镇。
村(社区):
灌云县:小伊镇后场村;
灌南县:堆沟港镇新北村、堆沟港镇头队村、堆沟港镇王庄村、堆沟港镇八队村、三口镇潘老庄村;
东海县:桃林镇桃东村、桃林镇桃北村、桃林镇上河村、桃林镇彭才村、桃林镇苗庄村、桃林镇北芹村;
赣榆区:海头镇宅基村、海头镇海脐村、海头镇梁东沙村、海头镇大官庄村、柘汪镇西林子村、柘汪镇秦家沙村、柘汪镇马站村;
海州区:锦屏镇酒店村、锦屏镇新海村;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黄岭村。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