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持续重污染天气,完善我市环境质量预警体系,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出台了《连云港市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方案规定了我市的大气重污染预警等级、预警发布与解除程序、相应应急工作方案以及保障措施。根据该方案,当我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持续不利气象条件时,即由市委宣传部或市环保局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我市的大气重污染预警将分为三级,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每种预警信息发布后将同时启动相应应急工作方案,包括发布公众健康提醒、采取有关措施减少工业废气排放、减少道路、施工工地扬尘以及停驶相应比例的公务用车等等。为保证方案的有效实施,市监察部门也将会加强对方案执行情况的巡查、督查,加大通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