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要求,本着真实、准确、公开、合法的原则,现将《连云港市2006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连云港市二OO六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环保 固废 公告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连云港市二OO六年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综 述
为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增强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能力,从而促进减少我市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发展循环经济,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发布2006年连云港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产生、利用、处置和贮存量】
●2006年,我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271.18万吨,综合利用279.9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35.40万吨),无害化处置0.94万吨,贮存25.67万吨,处置综合利用率为91.63%,无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工业危险废物产生0.47万吨,综合利用0.25万吨,其余全部得到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零排放。
●产生医疗废物0.0511万吨,实行无害化处置0.0511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34.80万吨,实行无害化处置31.00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89.08%。
【管理情况】
●2006年,我市市内转移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39家,执行104批次,共9类,4674吨。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1家,执行5批次,共1类,50吨。
●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个,为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经营许可证。省环保厅审批颁发我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个,其中工业危险废物综合焚烧处置经营许可证1个、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经营许可证1个。我市2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我局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设施所在地环境保护局备案。
【工作现状】
●连云港碱厂投资8000万元,建设5套废碱渣液压滤分离设备,年处理废碱渣液60万吨,将压滤后的碱渣用于地基回填土,大大减少山土用量,开发了碱渣综合利用的新途径。
●连云港江化建材有限公司利用锦屏磷矿尾矿砂制做彩瓦,并开发了新技术,将尾矿砂、粉煤灰和石灰按一定比例混合,作为路面基层铺设材料,取代原来的二灰碎石。
●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投资2600万元,建设年产40万吨的粉煤灰干灰分选系统,引进年生产能力
●江苏大盛板业有限公司引进现代化生产线,利用麦秸秆生产均质板,出口欧洲和东南亚国家。年使用秸秆12万多吨,生产秸秆均质板12万立方米。
●连云港协鑫环保生物质热电公司利用农业秸秆发电,综合效益显著。
●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污染源调查工作,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配合卫生部门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工作。
●加大对进口废物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
●配合市公安部门完成了对全市毒鼠强、剧毒化学品的摸底调查、收缴及处置工作。将集中收缴的毒鼠强、剧毒化学品送至连云港铃木组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污染防治规划】
依据“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我市制定的《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和《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中,都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进行了专门规划,并于2006年6月向省环保局上报了《连云港市水处理污泥治理专项规划》
【问题与对策】
当前,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尾矿砂贮藏量很大,目前的综合利用方法利用速度比较慢;二是个别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尤其是三产行业和事业单位没有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以正在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契机,进一步搞好固体废物重点是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调查,努力探索尾矿砂的综合利用途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市场的规范管理,不断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设力度,合理利用资源。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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