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我局对关于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大浦污水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521391
邮箱:lyghbs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222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排口论证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设置 |
大浦河西岸,新、旧310国道之间,经纬度坐标:北纬34.647773、东经119.173416。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5月10日 |
注:上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