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长梁保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梁保华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下更大决心,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梁保华指出,近年来,江苏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2006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0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3.8%、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5.3%,实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开局。但是,江苏总体上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节能降耗、治污减排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在推进节能减排各方面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15.1%和18%作为我省“十一五”时期重要目标。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确保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
梁保华还指出,要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依法淘汰消耗高、污染重、危及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的装备和产品。要以更大力度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要把太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水源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继续增加节能减排投入,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力度,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人居环境。要更加重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激励各类企业节能减排。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提前实施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认真执行新的污水处理费调整政策,进一步激活污水处理市场,加快建立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注意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环保服务和技术推广活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投入节能减排的良好局面。
梁保华强调,要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各级政府要把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协调推进,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良性互动。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地区部门,落实到行业单位,明确到项目人员,使目标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具体责任人员。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对各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进行排序和通报。要坚决压缩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切实保证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工作所需资金投入。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要加强经常监督,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要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对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严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