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全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
为摸清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现状底数,找准短板症结,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我市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推动开展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
一、明确任务、主体责任
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县(区)、功能板块分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梳理辖区内相关技术单位,成立工作小组。
二、推进压实、工作开展
以全市城市规划区、产城融合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以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系统核算区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水污染物排放集中收集总量及削减总量。
三、做实做深、注重实效
每周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多次组织开展培训会、专家技术对接会,邀请专家与各区县交流探讨解决核算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本次工作共完成7个核算区域、16个核算单元核算工作,涵盖12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核算城镇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摸排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缺口,促进加快补齐全市治污短板,推进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