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2011年度第一批市级污染防治(减排)专项资金和市级环保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2011年度第一批环保资金项目,经过组织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部门会审等程序,确定了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现已联合发文下达。
本年度第一批市级环保资金共安排564万元,共补助项目30个。其中,市级污染防治(减排)专项资金共259万元,补助项目14个;市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305万元,补助项目16个。环保补助资金的拨付和项目的落实,将有助于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