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全省13个设区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1.0%,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