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6-0005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0 |
文号: | 连生态办发〔2016〕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全市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近期市生态办对全市188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了调度核查,现通报有关情况。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2016年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连委办发〔2016〕32号),近期市生态办对全市188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了调度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上半年完成情况
截至6月底,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总体完成率为64.8%,共有164项工程达到序时进度。其中,战略环评编制、绿化造林、海岛保护等32个项目已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一)各县区完成情况。连云区承担30项,完成70.9%;云台山景区承担15项,完成70%;开发区承担22项,完成69.3%;高新区承担19项,完成67.6%;海州区承担29项,完成66.3%;赣榆区承担46项,完成65.2%;东海县承担34项,完成60.6%;徐圩新区承担23项,完成59.6%;灌南县承担48项,完成58.9%;灌云县承担51项,完成58.3%。
(二)市各相关部门完成情况。市农委承担4项,完成87.5%;市林业局承担10项,完成75%;市环保局承担16项,完成62.5%;市建设局承担12项,完成58.3%;市城管局承担6项,完成58.3%;市水利局承担3项,完成53.5%;市国土局承担5项,完成50%;市卫计委承担3项,完成50%;市经信委承担6项,完成45.8%;市港口局承担2项,完成62.5%;连云港海事局承担2项,完成50%;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1项,完成75%;市科技局承担1项,完成54%;市发改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各承担1项,均完成50%;市公安局承担1项,完成36.2%;港口集团承担6项,完成66.7%。
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县、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基本达到了序时进度,但部分工程项目进展较慢,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进度严重滞后,仍然处于前期阶段。1、市建设局大浦和墟沟污水处理厂、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赣榆区新城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恒隆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江苏德邦化工、连云港碱厂、江苏双菱化工、连云港泰乐化工等城区污染企业关停搬迁项目。3、灌南、灌云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4、各县区未达标水体达标整治方案。5、灌云县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燕尾港滨海新城污水收集管网项目。6、灌南县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二)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达到序时进度。1、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园区、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高新区罗盖特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2、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3、各县区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查自验工作。4、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灌南县化工园区、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回顾性环评工作。5、海州、连云国家级生态区创建验收工作。6、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灌南县化工园区集中供热工程。7、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和海州水厂深度处理工程。8、赣榆区、东海县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全年时间已经过半,但部分重点项目进展不容乐观,年底前要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部分项目实施主体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规划项目长期以来无明显进展。请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贯彻4月12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大督查推进力度。
(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要逐一排查承担的工程项目,对进展迟缓的项目,要对标找差,抓住薄弱环节,查缺补漏,破解实施难题,消除投运障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承担的项目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运管,发挥实效。对已建成的工程项目,要提升项目运行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加强监管,认真整改日常运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取得实际效益。
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