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5-0009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5-07-13 |
文号: | 连环发〔2015〕20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 | ||
时效: | 有效 |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5〕32号),制订了《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13日
附件:
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5〕32号),制订本方案。连发〔2015〕32号附件2《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220任务中,市环保局共承担126项任务,其中,作为牵头单位共106项,作为配合单位共20项。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处室 |
1 |
(牵头)到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韩尚富 |
总量处 |
2 |
(牵头)到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 |
韩尚富 徐传东 |
污防处,监测站 |
3 |
到2017年,全面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 |
韩尚富 徐传东 |
污防处,监测站 |
4 |
(牵头)到2017年,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0%。 |
韩尚富 徐传东 |
污防处,监测站 |
5 |
(牵头)到2017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70%。 |
韩尚富 徐传东 |
污防处,监测站 |
6 |
到2017年,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逐年提高考核比重。 |
房维东 |
人事处 |
7 |
到2017年,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达8%。 |
胡月武 |
宣教中心 |
8 |
根据四大功能区定位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9 |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
韩尚富 |
规财处 |
10 |
加快德邦兴华、连云港碱厂等城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进度。 |
韩尚富 |
污防处 |
11 |
(牵头)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应保尽保,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2%,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2 |
(牵头)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形成生态空间、环境影响、排污总量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 |
韩尚富 董立户 黄宜鹤 |
总量处,行政服务处,自然处 |
13 |
(共同牵头)制定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4 |
(共同牵头)严格保护云台山、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蔷薇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临洪河重要湿地、西双湖重要湿地、夹谷山生态公益林、叮当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北六塘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红线区域。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5 |
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6 |
落实连云港制造2025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环保产业、海洋产业。 |
黄宜鹤 |
科技处 |
17 |
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精细化工等传统产业。 |
韩尚富 |
污防处 |
18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一系列方针政策,对污染重、治理难、效益差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 |
韩尚富 |
污防处 |
19 |
(牵头)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对工业园区逐一制定环境准入门槛,发挥环保对经济的倒逼和优化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20 |
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及修复等环保技术装备为重点,加快发展环保产业。 |
黄宜鹤 |
科技处 |
21 |
建设循环型工业,从生产制造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与废弃物产生,实现物质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循环利用和废弃物高效利用与安全处置。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22 |
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和运行管理规范化。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23 |
(牵头)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加强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双下降。 |
韩尚富 |
总量处 |
24 |
(共同牵头)加快建设治污减排设施,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
韩尚富 黄宜鹤 |
总量处、自然处 |
25 |
(牵头)全面建设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
韩尚富 |
污防处、总量处 |
26 |
(共同牵头)加大工业园区环保整治力度,加快完善园区污水收集与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 |
韩尚富 陆杰 |
污防处、环监局 |
27 |
(共同牵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通过沼气治理、有机肥加工等方式,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韩尚富 黄宜鹤 |
总量处、自然处 |
28 |
(共同牵头)建立健全治污减排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
韩尚富 |
总量处 |
29 |
(牵头)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围绕定目标、建机制、强监管,统筹实施控煤、治气、管车、降尘、禁烧,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到2017年,全市PM2.5浓度与2013年相比下降20%以上。 |
韩尚富 |
污防处 |
30 |
(共同牵头)按时完成钢铁、石化、电力、玻璃等重点行业限期治理任务,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无组织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消除化工异味扰民影响。 |
韩尚富 |
污防处、总量处 |
31 |
(共同牵头)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加强港口等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监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环保标志,开展尾气遥感监测。 |
韩尚富 |
污防处、总量处 |
32 |
(共同牵头)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坚持堵疏结合、以禁促用、全面禁烧、以用保禁,完善秸秆禁烧常态化工作机制。 |
徐传东 |
禁烧办 |
33 |
(牵头)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超级站监控系统,完成PM2.5源解析,建立空气污染源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
徐传东 |
监测站 |
34 |
(共同牵头)实施空气质量预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
韩尚富 徐传东 陆杰 |
监测站、应急办、污防处、环监局 |
35 |
(牵头)积极参与苏北鲁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工作,共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
韩尚富 |
污防处 |
36 |
(共同牵头)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坚持河水湖水海水统筹抓、汛水废水污水一起治,全面整治水环境。 |
韩尚富 |
污防处 |
37 |
(共同牵头)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保护制度,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2017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
韩尚富 |
污防处 |
38 |
(共同牵头)完成蔷薇湖生态净化工程,继续做好蔷薇河饮用水源地保护。 |
韩尚富 |
污防处 |
39 |
(共同牵头)综合采取截污导流、疏浚清淤、生态修复等手段,完成排淡河等城市河道环境整治。 |
韩尚富 |
污防处 |
40 |
(牵头)加强淮河和通榆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完成国家和省规划工程项目。 |
韩尚富 |
污防处 |
41 |
(共同牵头)开展良好湖泊保护,对列入国家保护规划的小塔山水库采取预防性措施,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
韩尚富 黄宜鹤 |
污防处、自然处 |
42 |
(共同牵头)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监管力度,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逐步建成以防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 |
韩尚富 徐传东 |
污防处、监测站 |
43 |
(共同牵头)将近岸海域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污染防治相结合,建立并实施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入海河流、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切实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 |
韩尚富 |
污防处 |
44 |
(共同牵头)加强城市规划布局、环境准入控制、社会管理、群众参与等措施,强化源头控制,减少新噪声源产生。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45 |
(共同牵头)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排污许可制度,消除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完善施工现场噪声管理制度,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严惩夜间施工违法行为。 |
陆杰 |
环监局、信访办 |
46 |
(共同牵头)加强交通噪声源头控制,扩大禁鸣区范围,完善禁鸣标志。 |
韩尚富 陆杰 |
污防处、环监局 |
47 |
(共同牵头)加大广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活动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 |
韩尚富 陆杰 |
污防处、环监局 |
48 |
(共同牵头)强化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减少油烟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低环保投诉率。 |
陆杰 |
环监局、信访办 |
49 |
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实施化肥和农药减施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
黄宜鹤 |
自然处 |
50 |
(共同牵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黄宜鹤 |
自然处 |
51 |
鼓励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完善运行监管长效机制,2015年底所有乡镇均具备污水处理、垃圾转运能力。 |
黄宜鹤 |
自然处 |
52 |
(共同牵头)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
董立户 陆杰 |
行政服务处、环监局 |
53 |
(共同牵头)强化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应急处置,构建气象、地质、水利、林业等防灾减灾与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一体的防控体系,实现对全市生态环境全覆盖防控和监管。 |
韩尚富 徐传东 陆杰 |
污防处、监测站、应急办 |
54 |
(牵头)强化铅、汞、铬、镉、砷五类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降低重金属排放水平。 |
韩尚富 |
污防处 |
55 |
(牵头)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处置能力。 |
徐传东 |
固管处 |
56 |
(牵头)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
徐传东 陆杰 |
固管处 应急办 |
57 |
(牵头)加强核技术应用与核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万无一失。 |
韩尚富 |
辐射站 |
58 |
(牵头)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废等处理设施周边进行监测。 |
韩尚富 徐传东 黄宜鹤 |
污防处、自然处、监测站 |
59 |
(共同牵头)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明确范围和面积,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重污染项目。 |
董立户 黄宜鹤 |
行政服务处、自然处 |
60 |
(共同牵头)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日常监测,掌握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 |
徐传东 |
监测站 |
61 |
(共同牵头)逐步完善污染土地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与二次开发利用。 |
韩尚富 |
污防处 |
62 |
(共同牵头)强化工业场地污染治理,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遗留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
韩尚富 |
污防处 |
63 |
(共同牵头)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控制海洋开发强度,在适宜开发的海洋区域,积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生态环境评价,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综合开发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黄宜鹤 |
自然处 |
64 |
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 |
黄宜鹤 |
自然处 |
65 |
(共同牵头)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好云台山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
黄宜鹤 |
自然处 |
66 |
(共同牵头)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力度。 |
黄宜鹤 |
自然处 |
67 |
(共同牵头)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文化作品;加快建设并形成一批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为主体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
胡月武 |
宣教中心 |
68 |
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
胡月武 |
宣教中心 |
69 |
(共同牵头)打造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品牌,围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等深入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
胡月武 |
宣教中心 |
70 |
(牵头)进一步扩大和规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举报权。 |
房维东 黄宜鹤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71 |
(共同牵头)推进环境立法、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领域公众参与。 |
徐传东 董立户 陆杰 |
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环监局 |
72 |
(牵头)对环境敏感、涉及面广以及公众广泛关注的规划和项目环评,应当通过强制听证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73 |
(共同牵头)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情况。 |
韩尚富 胡月武 |
宣教中心、总量处、自然处、污防处 |
74 |
(牵头)加强重点排(产)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
韩尚富 黄宜鹤 陆杰 |
环监局、总量处、信息中心 |
75 |
(牵头)鼓励和引导公众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未依法履行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依法进行举报。 |
陆杰 |
环监局 |
76 |
(共同牵头)完善环保圆桌对话、环保义务监督员、环保法律援助等机制。 |
徐传东 董立户 胡月武 |
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宣教中心 |
77 |
(牵头)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环保活动。 |
胡月武 |
宣教中心 |
78 |
(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生态市、县(区)、镇、村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县区、村镇和生态工业园区。 |
黄宜鹤 |
自然处、科技处 |
79 |
(共同牵头)支持东海县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创建工作,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开展美丽乡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
韩尚富 胡月武 黄宜鹤 |
污防处、自然处、宣教中心 |
80 |
(牵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片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片长,负责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落实管控要求。 |
黄宜鹤 |
自然处 |
81 |
(共同牵头)建立完善对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生态红线区域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 |
黄宜鹤 |
自然处 |
82 |
(共同牵头)建立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制度,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原则,根据考核河流每月水质监测情况和确定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和奖励资金,在河流上下游地区之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利用经济手段促进河流水质改善。 |
韩尚富 |
污防处 |
83 |
(牵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保障可持续发展。 |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 |
84 |
(牵头)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 |
韩尚富 |
总量处 |
85 |
(牵头)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适时调整主要污染物指标种类,纳入约束性指标。 |
韩尚富 |
总量处 |
86 |
(共同牵头)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 |
韩尚富 董立户 黄宜鹤 |
污防处、行政服务处、信息中心 |
87 |
(牵头)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更好发挥苏鲁边界环保联合会作用。 |
韩尚富 黄宜鹤 |
污防处、自然处 |
88 |
(共同牵头)落实排污费政策调整意见,实行差别化收费,2015年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 |
陆杰 |
环监局 |
89 |
(共同牵头)市县(区)政府要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工作奖励。 |
韩尚富 |
规财处 |
90 |
(共同牵头)探索设立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基金,吸纳社会捐赠,开展和资助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宣传教育、交流培训、科技开发等。 |
韩尚富 |
规财处 |
91 |
(牵头)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扩大评级结果应用。 |
徐传东 |
法规处 |
92 |
(共同牵头)对高环境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
徐传东 |
法规处 |
93 |
(牵头)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和管理机构,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必须通过交易有偿获取,企业提标改造的结余排污权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获取的排污权可以有偿转让。 |
韩尚富 |
总量处 |
94 |
(共同牵头)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 |
韩尚富 |
总量处 |
95 |
(共同牵头)推进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陆杰 |
环监局 |
96 |
(共同牵头)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
徐传东 董立户 |
行政服务处、监测站 |
97 |
(共同牵头)要按照与工作量相适应、保障履职能力的原则,把市县机关精简人员重点充实环保一线执法力量的政策(苏政发〔2015〕57号)落到实处,扩充人员编制。 |
房维东 |
人事处 |
98 |
(共同牵头)2016年上半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要成立环境保护管理所或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在县(区)所属的工业园区设立环保派出机构,在行政村设立环保监督员,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管理网络。 |
房维东 |
人事处 |
99 |
从装备、软硬件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环保、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建设、农委、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等生态文明建设职能部门的能力水平,推进各职能部门监测、监管、风险应急等队伍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
徐传东 陆杰 |
监测站、环监局、应急办 |
100 |
(共同牵头)强化市、县机动车尾气监管和生态环境监控等管理职能,建设覆盖全市的数字化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完成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扩建和流出物监测实验室建设。 |
韩尚富 黄宜鹤 |
污防处、信息中心、辐射站 |
101 |
(牵头)着力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自动监控设施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第三方运营。 |
陆杰 |
环监局 |
102 |
(共同牵头)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湿地、海洋和水土流失、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实现信息共享。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03 |
(共同牵头)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全天候监测,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 |
徐传东 黄宜鹤 |
监测站、自然处 |
104 |
(共同牵头)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
徐传东 陆杰 |
监测站、应急办 |
105 |
(牵头)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 |
徐传东 黄宜鹤 |
监测站、自然处 |
106 |
(牵头)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追究刑责等严厉措施,实施重典治乱、铁拳治污。 |
徐传东 陆杰 |
法规处、环监局 |
107 |
(共同牵头)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查。 |
徐传东 陆杰 |
法规处、环监局 |
108 |
(牵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开展环境执法稽查。 |
陆杰 |
环监局 |
109 |
(共同牵头)强化对资源开发和交通建设、旅游开发等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 |
陆杰 |
环监局 |
110 |
(共同牵头)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独立开展行政执法,清理取缔有碍公正执法的土政策。 |
徐传东 陆杰 |
法规处、环监局 |
111 |
(共同牵头)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保案件专业化审理。 |
徐传东 陆杰 |
法规处、环监局 |
112 |
(共同牵头)鼓励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依法支持对污染企业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 |
徐传东 |
法规处 |
113 |
(共同牵头)加强环保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法制意识。 |
徐传东 胡月武 |
法规处、宣教中心 |
114 |
(共同牵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
徐传东 |
法规处 |
115 |
(共同牵头)建立群体性环保纠纷预警机制。 |
陆杰 |
信访办 |
116 |
(共同牵头)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
徐传东 |
法规处 |
117 |
(共同牵头)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会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18 |
市、县(区)均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独立开展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力度。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19 |
(共同牵头)加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力度,每年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清单,6月和12月开展集中督查,市政府分别召开会议通报半年和全年完成情况。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20 |
加大督查结果和完成情况的应用,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评估考核。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21 |
(共同牵头)建立绿色发展评估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以量化指标反映一个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22 |
(牵头)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特点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23 |
(牵头)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韩尚富 黄宜鹤 陆杰 |
污防处、自然处、总量处、应急办 |
124 |
(共同牵头)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位。 |
黄宜鹤 |
自然处 |
125 |
(牵头)建立领导干部破坏生态环境记录扣分制,制定破坏生态环境扣分清单和红黄牌问责标准,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破坏的决策、项目,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记录在案、扣除相应分值,同时抄送干部管理部门。 |
房维东 韩尚富 徐传东 董立户 黄宜鹤 陆杰 |
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污防处、自然处、固管处、人事处、环监局、辐射站、监测站 |
126 |
(牵头)对扣分达到黄牌警告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达到红牌处罚标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实行终身追责,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
韩尚富 徐传东 董立户 黄宜鹤 陆杰 |
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污防处、自然处、固管处、环监局、辐射站、监测站 |
说明:在市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成立前,应当由其承担的任务暂由黄宜鹤负责,具体由自然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