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5-0000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5-03-11 |
文号: | 连环发〔2015〕2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补充《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资料的报告 | ||
内容概览: | 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永林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规划编制组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吸纳了城市河道环境整治方案、废弃塘口治理方案等专项方案的内容。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照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和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建议补充以下6个专项行动方案:我市尚未建立碳排放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碳排放强度尚无法精确计算,根据兄弟市类比,碳排放强度约2200千克/万元,按照标准应控制在600千克/万元,并建立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全市共有湿地总面积2331.10平方公里(不含水稻田),列入生态红线区保护的生态湿地的保护比例仅382.煤炭消费量控制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经信 |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
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永林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的指示精神,规划编制组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吸纳了城市河道环境整治方案、废弃塘口治理方案等专项方案的内容。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照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和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建议补充以下6个专项行动方案:
1.节能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经信委)
2013年,我市单位GDP能耗0.864吨标煤/万元,在全省排第一,需解决造成能耗高的突出问题,单位GDP能耗最终达到0.45吨标煤/万元。
2.煤炭消费量控制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经信委)
2013年,我市煤炭消耗总量达841.1万吨,煤炭在总能耗中的比例为73.8%,燃煤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议我市煤炭消耗总量从2017年开始下降。
3.污染减排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环保局)
2013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14.14吨/平方公里、二氧化硫6.534吨/平方公里、氨氮1.484吨/平方公里、氮氧化物6.044吨/平方公里,在全省排名较高,尤其是水污染物,应根据减排要求排出主要工程项目。
4.碳排放量减排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发改委)
我市尚未建立碳排放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碳排放强度尚无法精确计算,根据兄弟市类比,碳排放强度约2200千克/万元,按照标准应控制在600千克/万元,并建立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
5.建设节水型社会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我市单位GDP水耗152 立方/万元,在全省排第四,需解决造成水耗高的突出问题,单位GDP水耗最终达到90 立方/万元。
6.湿地保护区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负责单位:市林业局)
全市共有湿地总面积2331.10平方公里(不含水稻田),列入生态红线区保护的生态湿地的保护比例仅38 平方公里,应大幅度提高保护比例,划出保护区范围。
以上6个专项行动方案建议在2月14日前完成。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5日
(联系人:齐庆磊,联系电话:85521721。)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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