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09-0000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09-03-20 |
文号: | 连环发(2009)8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提请市政府上报《关于增加“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报告》的请示 | ||
内容概览: | 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污染物排放量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恳请市政府提请省环保厅将我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指标重新调整。 |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
2005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指标为3.3万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连续3年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随着国务院《江苏省沿海开发战略》的确立,和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加快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污染物排放量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原有总量控制指标已不能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市的经济腾飞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恳请市政府提请省环保厅将我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总量控制指标重新调整。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增加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请示(代拟稿)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人:高建,联系电话:855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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