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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1-0006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7-13
文号: 连环函〔2021〕6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80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80号建议的答复
时效: 有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80号建议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7-13


周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我市在省内属农业大市,农村水环境受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直排等影响,总体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我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之一,着力解决农村水系“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方案引领,明确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标

我市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建设美丽连云港、改善人居环境和解决民生关注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0〕9号),落实县区人民政府的治理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组,全力推进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了到2020年底形成农村黑臭水体清单,2021年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2023年基本消除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的工作目标。

(二)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按照村排查、乡识别、县认定、市统筹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落实责任,将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村民反映强烈的水体作为排查识别重点,扎实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基础信息,并分析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为后续治理和长期保护提供支撑。全市共排查农村水体2000余条,最终确定228条农村黑臭水体,其中14条水体填入“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另外,我市还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灌南县和连云区作为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区,其他县区、功能板块各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县级试点示范区。目前试点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上报省厅。

(三)形成合力,逐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等工作,正在逐步建立农村水体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落实农村水体管护责任。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落实四级河长3504人,推动河长制向村级延伸,各级农村黑臭水体的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责任。日前省市河长办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河道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农村河道河长制目标要求和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管护二是加强农村河道管理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护队伍,设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和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发挥村级河长一线巡河工作,建强河湖长效管护人员队伍。三是创新建立强监管工作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国省考断面达标的整治内容,牵头开展专项帮扶行动,定期对县区、功能板块进行帮扶,查摆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问题的解决。建立周巡查、旬督查、月通报、季会办、年考核督查模式。将畜禽养殖、违章种植、垃圾、水面漂浮物、农作物秸秆、污水乱排超标排放等纳入清四乱整治和市级监管范围,并将清四乱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小型水库等延伸覆盖。

(四)综合施策,系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成因,我市综合施策,系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我市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短板之一,因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2019年8月份此项工作转由我局牵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中心,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高质量考核指标,实现责任和压力传递;市政府四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现场督办,截止2020年底,全市7个涉农县区1438个行政村中,完成治理行政村949个,覆盖率达66%。7个涉农县区中,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60%行政村的治理任务。

2.强力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组织县区开展畜禽禁养区排查整治,依法对全市禁养区进行了一轮优化调整,共取消禁养区69个。将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范围,向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送达污染防治“提醒函”,开展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检查和规模畜禽养殖场环保手续专项排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碧水保卫战帮扶行动,对检查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截至2020年底,全市158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100%,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现已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03%。开展小散养殖污染治理,明确治理原则、对象和任务,细化非规模养殖场种类和养殖量统计标准,全面推进非规模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治理,全市23705户小散养殖户已建立信息档案,制定治理任务清单。

3.加快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快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推进规模开发,集约经营。2020年全市直播稻种植面积94.9万亩,较上年减少11.6万亩,减幅达10.9%。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稻麦两季禁烧巡查力度,提增秸秆离田五化比重,有效的拉动区域秸秆多元化利用能力建设。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04%。紧紧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目标,分类分区科学推进耕地农业投入品管控,以控氮减磷为重点,实施精确定量施肥,建立完善主要农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施肥技术体系。将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周边、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等作为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化、智能化观测站(点),加强预测预报,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4.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着力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面。一是组建完善环卫队伍,配套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实现了全市每个乡(镇)1座垃圾转运站,每村1支保洁队伍,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全市累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逐年建成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152座;投入资金5107.4万元,配套生活垃圾清运车辆176辆,配备农村环卫保洁人员8093人。二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共排查出100立方米以上垃圾非正规堆放点54处,100立方米以下垃圾非法倾倒点135处,18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将海州区浦南镇、赣榆区宋庄镇等等乡镇列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乡镇,为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引导村民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目前,我市已在试点乡镇投放垃圾分类桶8000对,建设阳光堆肥房6座,累计处理有机易腐垃圾3000余吨。

5.加强河道整治疏浚,建设水美乡村。十三五以来,全市依据农村河道轮浚规划,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累计完成疏浚县级河道653公里,乡级河道1266公里,整治村庄河塘3098条,完成投资3.94亿元。坚持对农村河道、大中小沟进行疏浚或轮浚,全市304万亩耕地排涝达到10年一遇,243万亩耕地达到5-10年标准,农田排涝能力不断提升。针对各地不同水资源禀赋、水生态特点、水文化底蕴和水景观特色,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按照积极建设、科学评价,完成水美乡村创建。

6.优化农村产业布局,严控散乱污企业污染。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并全部完成报省资源厅备案工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要求,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水重复利用率低、需要在重要水功能区或规划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排污口、排污总量超过河湖纳污能力的各类建设项目,严格禁止或限制布局。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治。全市共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17家,其中关闭取缔723家、整合搬迁10家、升级改造84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周淼代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建议中提出的在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工作中要坚持系统综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经济适用、坚持利用优先和坚持绿色安全的“五个坚持”,提纲挈领,对于我市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我局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级推进、县级落实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效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调调度,污防指督查推进,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重点部门各司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强化治理保障措施,统筹涉农资金,合理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的投入。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月调度和核查通报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并结合国务院大督查、省委专项巡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碧水保卫战、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

(二)分类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综合分析农村黑臭水体的污染成因,参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通过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体净化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人畜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和治理力度,加强农村河道治理,对于黑臭严重的水体采取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措施等方式,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2021年,我市计划对全市80条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目前任务已经以市污防指办名义下达给各相关县区,并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三)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域整体推进,科学合理选择技术路线,政府托底,多方筹措建设和运维资金,统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排定时间节点,2021年全市计划对342个行政村、698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将超过80%,自然村覆盖率超过35%。并推动地方政府建管并重,做好设施和管网的长效运维,保障合理的财政投入力度,实现专业化运营、统一化管理,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等工作,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河长制向村级延伸,跨村庄河道应由乡级领导担任河长,村庄内黑臭水体由村书记、村主任等分别担任河长,各级农村黑臭水体的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责任。要构建农村黑臭水体监管体系,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强化村委会治理责任,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