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红线保护省级考核迎检工作,市财政、发改、水利、林业、国土、经信、建设、农委、海洋、连云区、海州区、开发区、高新区、景区、徐圩环保局等15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我市市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生态湿地等4种类型13个区域,总面积314.93平方公里,占市区国土总面积的21.04%。其中,一级管控区9.13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305.8平方公里。
一是增强红线意识、分级管理分类管控。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区内已有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一律叫停并限期拆除搬迁。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区内已有的开发建设项目,凡对生态环境有影响和破坏的,实施限期整改。一、二级管控区禁止任何污染企业进入。各责任单位要树立生态政绩观,切实增强生态红线保护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关系,严守生态红线,影响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禁止准入,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力,确保不逾越“高压线”。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红线刚性约束。各区、管委会和规划、土地、发改、水利、环保、农业、住建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执法范围,严格监管,相互配合,做好生态红线的相关监督和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是本区域内生态红线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生态红线内违法建设情况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农业、环保、水利、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建立督查机制,根据区域不同需要,调整督查频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严格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本着“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原则,财政、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省市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一级保护区给予重点补助,对二级保护区给予适当补助。如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导致本地区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或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地区年度考核奖励资格。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逾越生态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违法者承担生态恢复和修复责任。
为切实做好省级考核迎检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不得越生态红线一步”的铁律,使生态红线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生命线”。要做细做好自评报告、台账资料和现场准备,确保强势项目得加分,优势项目得高分,弱势项目不丢分,以优异成绩接受省级考核评估。(齐庆磊张磊 范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