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半年的辛苦工作,我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调整工作初步完成。此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调整是在
2009
年的基础上进行。整个保护区区域规划调整从
5
月份开始实施,首先是各县区环保局对所辖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现状开展摸底调查,摸清保护区内目前保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保护区的优化调整工作并形成调整报告报县区政府审核后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在各县上报的调整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全市情况,对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进一步优化。本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优化调整本着“总体稳定、局部优化,有进有出、进大于出,固定基数、适度拓展,控管结合、强化措施”的基本原则展开。在我市原
7
类
32
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基础上调整为
9
类
38
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此次新增加的两类分别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由之前的
1344.78
平方公里,提高到1542.7平方公里(不含海洋特别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由18.09%提高到20.26%(不含海洋特别保护区面积),达到了生态市占国土面积20%以上的考核要求。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优化调整工作是我注重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我市建设生态市,推进生态文明工程的具体措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设立将为我市的生态保护工作划定红线,促进我市重要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历史遗迹、生物多样性、饮用水源保护等。为我市早日建设生态市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