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秸秆焚烧已经成了城市空气的最大“杀手”。如何让农民不再随意烧秸秆,就地还田?我省今年将出台《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就《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各地政府要通过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生物腐熟还田、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秸秆燃料和能源化利用、新型耕作农艺、秸秆培育食用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和措施,使我省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秸秆收集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基本杜绝随意焚烧秸秆。
为了推进秸秆还田,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省级财政应当增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将秸秆还田、青贮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每亩补贴15元,对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每亩补贴5元,并逐步增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田间、地畔、路边、河渠、林带周边等随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森林周围5公里范围内,县(市、区)政府所在的城镇区域,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以及各地政府划定的区域是禁烧秸秆的重点监管区域,环保部门将通过实时定位监控,对于违反本决定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