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10]402
号)文件要求,连云港市赣榆县青口镇于
2011
年
1
月
3
日
正式提出更名申请,经连云港市环保局复查,其
5
个基本条件和
15
个建设指标均达到了考核要求,青口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正式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截至目前,赣榆县青口镇是连云港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乡镇。自
2010
年
5
月被国家环保部授予
“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
称号起,
青口镇严格按照《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实施规划,能够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环境整洁,
2009
年、
2010
年先后荣获市新农村建设乡镇推进奖、连云港市卫生镇、连云港市文明乡镇等荣誉,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
9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