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发函认定我市东海县、赣榆区达到了国家生态县指标要求,通过考核验收。这标志着我市东海县和赣榆区再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创建细胞工程,推动东海县、赣榆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在全市率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东海县编制了《东海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东海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东海县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县建设纳入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实绩考核内容。2011-2015年创建期间,全县环保投入总额达29.4亿元,仅2013年就投入11.4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3.57%。东海县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倍增,推进以水晶工艺品、服装纺织为主导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后获批国家级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硅材料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半导体(硅材料)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百佳产业集群等4块国家级金字招牌。2015年9月,东海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在全市第一家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现场考核验收。赣榆区将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打造“生态赣榆”作为实力赣榆、生态赣榆、和安赣榆“三大赣榆”建设的重要内容。相继出台《赣榆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实施方案》、《关于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2012-2016年全区生态环保总投入39.96亿元,其中2014年投入14.98亿元,占全年GDP总量的3.51%。全力打造以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为主的生态经济板块,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为主的生态工程板块,重抓绿化造林、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修复为主的生态保护板块,开展生态镇村创建、绿色创建等为主的生态细胞板块,切实做实生态创建重点项目,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6年6月,市开发区创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11月,赣榆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现场考核验收。2017年,我市海州区、连云区、灌云县和灌南县创成省级生态县(区)。此外,海州区新坝镇、浦南镇,东海县房山镇、胜泉村等16个乡镇(街道)、村创成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通过国家技术评审。我市生态创建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