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日前发布《连云区区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首次明确设立每年1000万元额度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对连云区管辖区域内的生态环保提升项目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补助。
《办法》紧密围绕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新部署要求,立足生态示范区域创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短板提升,特别是按照当前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等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建设,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2018年度,连云区累计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5289万元,同比增加780%。其中,争取到省级环保引导资金1514万元、市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610万元、环境质量达标奖励资金664万、2018年度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2401万元。截至目前,连云区已对10余个项目核发奖补资金2888余万元,环保资金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