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建设,并与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的要求,市环境监察局通过倒排进度、强化业务指导、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施排口规范化建设等方式积极组织推进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工作,全市16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部实现与省环保厅联网。
目前,我市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完好率、企业基础信息完整率均达100% ,监控中心稳定运行率达97%,2009年1月4日在省环保厅网站“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表”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