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感受思想伟力,筑牢对党忠诚之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方向笃定前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长江江苏段“沧桑巨变”解剖式调研,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坚定不移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进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厅基地建设,建好用好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办好“六五”环境日江苏主场活动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长江大保护 绿色共成长”“蔷薇花信”等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江苏大地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聚焦服务大局,汇聚高质量发展之力。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坚定不移向“新”前行、向“质”转型,汇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绿色动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环评审批“四本台账”,落实环评“两证审批合一”等改革措施,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落实《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出台《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导地方腾出和盘活排污指标,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金环对话”、服务外企“绿桥”等多项机制,创新出台“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货”等绿色金融政策,助力地方和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强化为民宗旨,扛牢治污攻坚之责。坚定扛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在长江大保护和太湖治理等“国之大者”上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2023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2.9%,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100%;太湖连续16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16年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77.9%,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级。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常态化推进“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噪声治理,加强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工业企业废气等涉气异味问题整治;连续开展六轮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异地暗访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我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3%。
坚持提能增效,夯实基层党建之基。紧扣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深化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建设,聚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生态环保铁军。落实省纪委监委“完善基于江苏实践的监督体系”试点要求,全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化“生态卫士”党建品牌创建,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现场观摩会,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等一批先进典型。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每季度制定“四下基层”工作计划,开展“惠企为民生态行”行动,组织开展监测、执法等比武竞赛。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双报告”制度,健全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常态化推进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深化“绿色巡察”品牌创建,做好“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持续组织政治巡察,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用风清气正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系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