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提出明确要求,并将率队开展重点检查。8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率执法检查组赴泰州进行实地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查看了泰兴市、海陵区、靖江市有关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污染土壤采样现场等,随机抽查了相关化工污染地块的信息标识、污染防控措施,深入了解有关方面贯彻实施法律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泰州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问卷调查。
李小敏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苏样板。要从土地是农产品生长母体、人类环境载体、可持续发展最大支撑体、大部分污染物最终收纳体等方面,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废等污染防治协同联动,着力解决好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紧扣法律重要条文和规定的落实情况、政府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近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将赴有关市进行实地检查。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