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作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推动落实我市《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取得基层减负新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亮点及成效
我局党组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扩大)会等时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新重要论述,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以减负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党中央及省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结合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我局在整治形式主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切实为基层减了负,实现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双改进”,广受基层好评。
(一)机关发文总数大幅度缩减。严格落实发文报备制度,严控文件规格数量,减少临时发文,发扬“短实新”文风,压缩文件篇幅,提高发文质量。2023年,我局发至县区的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文件、通报类文件共22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1.2%。
(二)会议组织频次直线式下降。强化对各类会议和督查检查事项安排的统筹。整合全局性大会,集中相关条线,尽可能采用并开、套开形式或采取视频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套会”、开管用的会;并严控50人以上的全局性会议,属各部门职权领域内能办理的,由部门自行协商办理,能在小规模会商、现场办公、日常工作协商办理的不再以会议形式进行。2023年,我局召开综合性、较大规模的会议38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2.2%。
(三)工作督查规模大范围调低。严控督查检查事项,精简考核内容和流程,采取同类事项合并进行、联合开展,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实现资源多部门共享,避免出现重复检查等情况。面向基层检查多采用“四不两直”检查和随机抽查,进一步压缩规模和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2023年,我局开展督查检查8次(其中包括1次联合检查),比去年同期减少11.1%。
(四)目标考核方式整体性优化。深入优化考核方式,简化考核流程,强化结果导向。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依据,做到过程管控、合理考评。根据省、市高质量考核要求,逐项对照指标体系推进工作,同时,结合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系统年度考核清单,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五)审批放权赋能加速度实施。结合我局垂管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基层法定事权。今年8月,我局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定(试行)》,规范核发流程的同时,下放部分简化管理类别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通过精简环评内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方式,全面提升项目环评审批质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当前我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还存在一些不足,对于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落实还有一定差距,主要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从思想认识上看,还不够深刻。基层减负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融合程度不高,部分处室、单位在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存在被动执行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减负工作成效。从调研能力上看,还有待提升。在落实为基层减负方面,对于减轻负担存量关注较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未充分考虑基层负担增量,及时快速为基层减负。从标准落实上看,还稍显不足。尽管制定了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计划,但实际工作中标准不够统一,仍然存在发文数量精简不足和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统筹不够的情况,计划的刚性约束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减负和减压并重,着重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着力提质增效,切实实现减负效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注重理论武装统一思想。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政策解读及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等开展讨论,注重思想纠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紧盯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在精文减会、督查检查、调研考核等方面重点发力,明确“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加强对文件会议的统筹管理,着力提升文件、会议质量,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事项,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戒除过度留痕现象。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加大关爱力度,科学容错纠错,畅通能上能下渠道。
(三)巩固减负成果杜绝反弹。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各派驻局、处室及直属单位认真开展基层减负专项治理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实地走访频次,多方掌握一线信息,充分考虑基层新型负担增量,合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让基层工作更加高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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