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8-0004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3 |
文号: | 连环发〔2018〕14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入海污染源排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要求,摸清入海污染源现状,我市组织开展入海污染源排查工作。 | ||
时效: |
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
为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要求,摸清入海污染源现状,省环保厅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海污染源排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184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环保局会同海洋与渔业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对辖区内所有直排海污染源(包括各入海河流控制断面以下入河污染源)及入海水流情况组织排查,并结合国家海洋督察组提供的入海污染源清单、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排查提供的入海污染源清单(见附件),逐一分类登记,形成统一的入海污染源清单、入海排污口登记清单、入海河流清单等"三个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要尽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倒排整治时间,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请各县区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各明确一名联络员,于5月25日前反馈至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并于2018年6月1日前上报"三个清单",6月22日前上报非法和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整治方案,11月底前上报非法和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整治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同时上报市环保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邮箱:lygwkc@163.com;海洋与渔业局邮箱:lyghyhjjczx@163.com )
附件:苏环办〔2018〕184号《关于做好入海污染源排查工作的通知》(附件可至邮箱lygwkc@126.com下载,密码:85521719)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王丹丹,电话兼传真:0518-85521391;市海洋与渔业局,张晴,电话:13912167507,传真:8568399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