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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0-0011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10-27
文号: 连环发〔2020〕30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水质排名提升攻坚暨奔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督促各县区在做好“百日攻坚”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克难奋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迅速扭转不利局面,形成水污染防治良性工作机制,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订本方案。
时效: 有效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水质排名提升攻坚暨奔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0-27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徐圩新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尽快扭转我市全国排名倒数的不利局面,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城市水质排名提升攻坚行动计划》,现将《连云港市水质排名提升攻坚暨奔三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7日


连云港市水质排名提升攻坚暨奔三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扭转我市水质排名全国倒数的不利局面,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赢碧水保卫战的目标,全面落实省、市污染防治攻坚精神,坚持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督促各县区在做好“百日攻坚”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克难奋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迅速扭转不利局面,形成水污染防治良性工作机制,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

二、行动范围和时间

(一)行动范围

全市6个国考断面和15条入海河流,重点是1—9月平均水质未达Ⅲ类的古泊善后河善后河闸、西盐大浦河盐河桥、烧香河烧香北闸、大浦河大浦闸、排淡河大板跳闸、兴庄河兴庄桥、五灌河燕尾闸等7个断面。

(二)行动时间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监测溯源

1.增设临时跨界断面。在善后河闸、烧香北闸、大浦闸、大板跳闸上游,县区交界处增设临时断面,即日起开展加密监测。(监测处负责,断面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具体承担)

2.增设临时分段监测断面。国考断面和入海河流上游具备采样条件的桥梁处增设临时监测断面,即日起开展分段加密监测。(监测处负责,断面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具体承担)

3.开展支流加密监测。10月28日前完成7个重点断面影响范围一级支流排查,形成清单。10月29日起开展加密监测,每日监测分析水质状况。可建设小型自动站进行实时监控。(监测处负责,支流河口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具体承担)

4.开展无人机航测。利用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手段,对断面周边、上游及支流开展遥测、航测,解译识别水环境问题。10月底前完成。(监测处负责,断面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具体承担)

5.开展沿线城镇水体监测。对7个重点断面上游及主要支流沿线城镇建成区,开展水体全覆盖调查监测,识别黑臭水体,形成清单。10月底前完成。(监测处负责,各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局具体承担)

(二)严格执法检查

1.检查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厂。可结合水平衡核算开展,查找国考断面和入海河流周边污水收集处理和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执法局负责,各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2.检查重点对象。对于国考断面和入海河流沿线农场、沿线涉水企业,主河道及主要支流沿线码头、船舶开展执法检查,查清主要问题。(执法局负责,各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3.检查畜禽养殖场(户)。对国考断面和入海河流上游汇水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局负责,各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4.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巡查。坚决杜绝秸秆抛河及河岸堆放等行为,防止秸秆下河污染。(综禁办负责,各相关县区生态环境局配合)

(三)加快问题整改

对于溯源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交办属地政府,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对于污水管网不健全、收集处理不到位的地区,水质较差、甚至黑臭的支流支浜,要因地制宜全面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城镇黑臭水体,要采取有效治理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黑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关停搬迁,指导督促建设治理设施。加强断面所在河道及支流的河道保洁,防止因水草、垃圾等漂浮物堆积腐败影响断面水质。定期督查地方整改进展情况。(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定期公布水质。建立水质指数定期发布制度,对自动站有数据的5项指标,每四小时在全市国省考断面和入海河流微信工作群发布水质指数,对自动站没有数据的指标,根据手工监测数据,定期发布水质指数。以9月水质指数为基准,对水质变差的督促相关县区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水处负责)

(二)形成工作闭环。监测处汇总全市监测溯源情况,执法局汇总执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地方,并提交水处汇总上报省厅。对地方工作不力、整改滞后、排名持续下滑的,市局机关党委启动调查追责。各地工作进展纳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百日攻坚”督查。(执法局、监测处、水处、机关党委负责)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和徐圩新区环保局要及时向县区政府(管委会)汇报本地水环境质量状况,紧盯年度工作目标,细化落实重点任务,及时接收和整改交办问题,推动有关断面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四)抓好典型曝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连云港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对此次行动中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宣教中心、执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