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管理
首页 水环境管理
索引号: 14252575/2021-0005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6-03
文号: 连环发〔2021〕17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
内容概览: 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时效: 有效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6-03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徐圩新区环保局:

为加强应急准备,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21〕4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南阳实践”经验

“南阳实践”是生态环境部在长期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和方法创新,用于指导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重点围绕不让受污染水体进入敏感水域(水源地等)的目标,从汇水河流入手,按照“以空间换时间”的思路,把现场临时找“应急池”变为提前规划,通过落实“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三项工作,构建能够满足应急处置需要的污染团截留暂存区,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各驻县(区)局、功能板块分局要认真学习领会“南阳实践”经验,并将其作为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

二、全面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一)建设目标

按照“以空间换时间”的总体思路,围绕饮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目标,构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形成各县(区)、功能板块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一旦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依托应急防范体系,留足符合实际需要的现场应急处置余量,为避免影响重要敏感目标赢得主动。

(二)重点任务

1.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区)、功能板块利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河流水系、湖库、饮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目标及重点园区(含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涉危涉重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分布情况,评估涉饮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目标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2.形成实施方案。各县(区)、功能板块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制定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确定需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的重点河流和需建设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的重点园区名单,按照主次优先顺序,逐条河流、逐个园区提出建设目标、建设方法、责任单位、时间进度、资金安排等内容,形成各县(区)、功能板块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具体实施方案。

3.建立防范体系。开展应急措施和应急资源调查,掌握水文、闸坝信息,确认现有可用的截留暂存空间及其实现方式,提出需补充完善的防范工程。针对每条重点河流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形成实际案例。针对每个重点园区建设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实际案例和防范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及时制定配套的应急响应流程,明确预警级别、响应主体、部门联动等措施,并形成“一河(区)一策一图”。

4.建设防范工程。参考《突发水污染事件以空间换时间的应急处置技术方法指导手册》,结合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开展工程建设,确保能将污染团引入截留暂存区,实现清污分流、降污排污等功能;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开展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厂界、园区边界及周边水体三级防控措施。

5.开展演练验证。方案编制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联合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检验方案的可行性、工程的有效性、处置时间的可达性,并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进度安排

20218月底前,各县(区)、功能板块完成本县区、板块实施方案,11月底前各相关县区板块完成涉饮用水源地河流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并形成“一河一策一图”。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灌南县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完成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并形成“一区一策一图”。

202211月底前,对照总体方案,全面完成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同时完成涉饮用水源地河流应急防范工程建设。

202311月底前,完成重点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半数以上重点河流完成应急防范工程建设。

2025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区)、功能板块要高度重视建设工作,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能力、重点河流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设施,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二)落实资金保障。积极推动将建设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专项经费,保障方案编制、技术论证和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整体工作按时序进度开展。

(三)强化部门协同。会同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推进工作,明确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领域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考核奖惩。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区)、功能板块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示范经验,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督促薄弱地区及时补齐短板,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扬、对工作滞后、造成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地区按规定进行问责调查。

附件:1.突发水污染事件以空间换时间的应急处置技术方法指导手册

2.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连环发〔2021〕17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