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9-0006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8 |
文号: | 连环函〔2019〕8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385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关于加快构建“湾长制”框架下的生态文明新格局的提案答复 | ||
时效: | 有效 |
宋玲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湾长制"框架下的生态文明新格局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细致研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湾长制"是我国在陆海统筹下创建海洋污染治理和海洋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实现海湾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我市有幸成为首批五个试点地区之一,承担起为全国推行湾长制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的光荣使命。我市把海洋作为全市发展的根本依托和最大优势,全面、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保障生态安全、保护资源、防治污染、治理环境、修复生态等重点领域,以更有效的制度、更健全的机制、更扎实的举措,统筹海域使用、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切实维护海州湾健康生命,努力构建"湾长制"框架下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在主要入海河流、敏感海域布设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质变化。同时建立水环境管理平台,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提升水环境预警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在朱稽河、范河、沙汪河、蔷薇河、烧香河等12条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和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建立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同时在秦山岛海域、徐圩港区等海域建设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配合做好省水环境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2019年新建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4处,定期向各县区政府通报预警信息;完成水环境监测系统软件开发,实现对河流、饮用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海洋监测点位/断面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实现海洋环境在线监测数据平台联网和应用,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持续开展海洋生态整治修复。近年来,我市围绕"蓝色海湾""生态岛礁"建设,投入2.3亿余元实施了秦山岛、竹岛、连岛、羊山岛、连云新城临洪河口等海岛和岸线修复示范工程。秦山岛通过两期整治修复项目的实施,海岛岸线、山体得到有效修复,供水、供电得到有效保障,岛上生活废水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植被恢复及绿化成效显著;连岛大沙湾沙滩得到彻底整理、修复与养护、山体滑坡得到有效治理;连云新城临洪河口完成1936米岸线整治及堤顶绿化。通过实施以上整治修复项目,累计修复岸线10余公里、人工清危1万余平米、回补海沙面积18万余平米,完成绿化面积16余万平米,我市海域和海岛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2019年4月13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在北京组织开展2019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竞争性评审,我市是全国10个入围城市之一,是我省唯一获批城市,此项目共包含连云新城岸线整治项目、临洪河口滨海湿地修复项目、耐盐植被的培育与驯化、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四项实施内容,将建设生态化海堤和人工沙滩各6公里、生态廊道53公顷、修复滨海湿地533.3公顷。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连云新城岸线、湿地生态功能退化、滨海景观效果不佳的现状,打造更加优化的陆海生态空间格局,提升连云新城城市品味。与此同时,通过建设海洋牧场、实施水产苗种增殖放流等方式,有效修复海洋生物资源。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亿多元用于海洋牧场建设,投放人工鱼礁39万空方,获批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建成40平方公里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颁布全国首部海洋牧场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我市正在加快编制出台《连云港市海洋牧场总体规划》,推动"一心、三区、四岛"的海洋牧场建设与开发,通过融合资源修复、生态增殖、岛礁休闲、文化科普、装备制造等业态,争创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三是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湾长制"是继对江河、湖泊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之后,我国开始探索推行的海洋环境治理新举措。2017年,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要求,积极编制上报我市"湾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湾长制"总体目标、组织形式及主要任务。我市编制的实施方案得到了国家海洋局及有关专家的高度认可,2017年10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我市列为国家第一批"湾长制"试点城市。自此,我市开展了以"湾长制"为抓手的海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创新尝试。经过一年多的推动,我市成立连云港市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政委和湾长,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湾长体系,共成立各级湾长办公室19个,任命各级湾长130名;编制出台《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湾长制工作湾长履职办法》《湾长制工作督查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压紧压实各级湾长责任。市政府出台了"2018年度湾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海洋综合管控、陆海污染防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六大类38项任务为抓手,系统推进海州湾海洋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强化组织落实,合力推动,重点任务完成率达到95%以上。通过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湾长制工作,在沿岸旅游景点及重点区域设置湾长公示牌73块,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湾长制工作中来。加强河道整治,全市水利部门累计投入资金约20亿元,大力开展以河道整治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整治各类河道219条615公里,整治村庄河塘826处,治理范围内水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统筹协作的湾长制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湾长制工作督查机制,对照《2019年度海州湾湾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现场,直击问题,推动湾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和问责力度,对因湾长制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坏或负面舆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快河道"两违三乱"专项整治,继续推行"周巡查、旬督查、月通报、季会办、年考核"督查模式,强化过程监管、跟踪督查,定期将"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市湾长办,确保全市21条入海河流"两违三乱"整治工作2019年底全面率先完成。同时强化陆海统筹,建立"湾长制"与"河长制"、"263"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河海共治,切实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
我局将始终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水环境保护底线,以"湾长制"为抓手,加强同河长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黑臭办等沟通联系,以近岸海域、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提升达标为重要的量化考评指标,努力构建生态文明新格局。
在此,感谢宋玲利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处王丽杰
联系电话:0518-855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