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环保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科级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连组发〔2016〕7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测评、面试、组织考察、党组讨论研究、调任公示等程序,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孙峰、严建军、江海洋、孙青科、耿成等5名同志调任为局机关公务员。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连委办发〔2019〕46号),经研究,决定:
孙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处处长;
严建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孙青科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
耿成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处副处长;
江海洋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