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4-0001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文号: | 连环党组〔2024〕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刘晓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晓永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免去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郭函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
宋佳伟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魏宏博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副处长;
徐韬同志任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主办职级;
廖静文同志任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居亚东同志任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淼同志任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明同志任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帅同志任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副主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财务与审计处副处长(挂职)。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算起。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