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3-0009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7 |
文号: | 连环党组〔2023〕1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周春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春台同志任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办,免去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云台山景区分局局长职务、一级主办职级;
刘水国同志任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晓兵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云台山景区分局局长、一级主办,免去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朱代树同志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免去潘运学同志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